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11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汪勇先生、总工程师董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汪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董钊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汪勇先生、董钊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均仍然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000股;董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汪勇先生、董钊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汪勇先生、董钊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汪勇先生、董钊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始终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谨对汪勇先生、董钊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